維氏硬度計試驗的優點在于其硬度值與試驗力的大小無關,只要是硬度均勻的材料,可以任意選擇試驗力,布氏硬度計,其硬度值不變。這就相當于在一個很寬廣的硬度范圍內具有一個統一的標尺。這一點又比洛氏硬度試驗來得優越。在中、低硬度值范圍內,在同一均勻材料上,維氏硬度試驗和布氏硬度試驗結果會得到近似的硬度值。維氏硬度計試驗的試驗力可以小到10gF,壓痕非常小,特別適合測試薄小材料。
電子布氏硬度計去除原始的砝碼加載,采用單片機控制,傳感器采集信號,步進電機加荷的閉環控制系統。確保力值更精準,示值更穩定。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人性化,有很高的性價比,廣泛應用于工廠車間,大專院校、科研機構、實驗室等。
適合具有大晶粒金屬材料的硬度計測試,能反映出材料的綜合性能;鑄鐵,鋼材,有色金屬特別是對于較軟的金屬,如純鋁、鉛、錫等可用于硬質的塑料,電木等某些非金屬材料硬度計的測定。
1.試樣要求
試樣表面應平坦光滑,并且不應有氧化皮及外來污物,尤其不應有油脂,便攜式硬度計,試樣的表面因能保證壓痕深度的準確測量,表面粗糙度不大于1.6um,在做可能會與壓頭粘結的活性金屬的硬度試驗時,如鈦,可以使用某種合適的油性介質(如煤油)因在報告中注明。除了HR30Tm,試驗后試樣背后應不應出現可見變形。
金剛石圓錐壓頭進行試驗,試樣或試驗層厚應不小于殘余壓痕深度的10倍,對于球壓頭進行試驗或試驗層的厚度應不小于殘余壓痕深度的15倍。除非可證明使用較薄的試樣對試驗結果沒有影響
凸圓柱面和凸球面上試驗時需用洛式硬度修正值。
2.試驗力加載要求
使壓頭與試樣表面接觸,無沖擊和振動地施加初試驗力F0,初試驗力保持時間不應超過3s無沖擊和無振動或無擺動地將測量裝置調整至基準位置,硬度計廠家,從初試驗力F0施加至總試驗力F的時間不應小于1s且不大于8s。總試驗力F保持時間因為4s±2s。然后卸除主試驗力F1保持初試驗力F0,經短時間穩定后,硬度計,進行讀數
3.壓痕間距離要求
兩相鄰壓痕中心之間的距離至少應為壓痕直徑的4倍,并且不小于2mm,任一壓痕中心距試樣邊緣的距離至少應為壓痕直徑的2.5倍,并 且不應小于1mm
4.試驗環境要求
試驗一般在10 ℃-35 ℃室溫下進行,洛式硬度試驗應選擇在較小溫度變化范圍內進行,因為溫度的變化可能會對試驗結果有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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